黄冈师范学院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5浏览次数:631


    为落实《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鄂教财函[2015]136号)以及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检查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范围

    校内各单位。

    二、检查内容与责任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对2014、2015年度我校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问题,可根据需要追溯到以前年度。本次财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表。

          财务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表   

                                                                             

 

行次

项        目

自查情况

2014年

2015年

备注

预算管理情况

 

 

 

1

(一)所有收支是否纳入了预算管理

 

 

 

2

(二)预算是否存在“两张皮”问题

 

 

 

3

(三)是否建立完善了预算和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4

(四)预算方案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5

(五)预算调整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

 

 

 

6

(六)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

 

 

 

7

(七)预决算信息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

 

 

 

8

(八)预算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较多结余和结转情况

 

 

 

财务收支情况

 

 

 

9

(一)各项收入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是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问题

 

 

 

10

(二)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11

(三)是否建立完善了各项支出管理制度

 

 

 

12

(四)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13

1、是否存在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问题

 

 

 

14

2、是否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工作补贴问题

 

 

 

15

3、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过节费、购物卡及物资问题

 

 

 

16

4、是否存在违规发放各类奖金问题

 

 

 

17

5、是否存在超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发放的奖金和补贴问题

 

 

 

18

(五)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19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0

1、公务出国(境)费用:是否存在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以及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问题;是否存在摊派或转嫁出国费用问题;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出国费用问题

 

 

 

21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问题;是否存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超运行经费超预算问题;是否存在摊派或转嫁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问题

 

 

 

22

3、公务接待费用:是否存在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问题;是否存在公务接待费超预算问题;接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23

 4、会议费:是否存在通过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问题;是否存在虚报人数、天数报销会议费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问题;是否存在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问题;是否存在借举办会议之机发放纪念品、违规安排宴请问题

 

 

 

24

5、培训费: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培训费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问题;是否存在向参训人员乱收费问题;是否建立培训审批制度;是否存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费用问题

 

 

 

25

公务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套取现金问题

 

 

 

26

奖助学金是否及时、规范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27

科研经费支出是否严格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28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

 

 

 

29

(二)是否规范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

 

 

 

30

(三)是否建立了政府采购台账

 

 

 

31

(四)是否存在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问题

 

 

 

32

(五)政府采购信息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收费管理情况

 

 

 

33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

 

 

 

34

(二)各项收费是否纳入了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5

(三)收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36

(四)是否存在自立项目违规收费以及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收费问题

 

 

 

37

(五)是否建立健全了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38

(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存在强制和营利问题

 

 

 

资产负债管理情况

 

 

 

39

(一)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

 

 

 

40

(二)是否存在账账、账实不符问题

 

 

 

41

(三)是否存在违规处置资产问题

 

 

 

42

(四)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出租出借资产是否履行报批手续

 

 

 

43

(五)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处置等取得收益是否按照规定足额上缴国库

 

 

 

44

 (六)往来款项是否及时进行了清理

 

 

 

45

(七)举借债务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46

(八)学校债务较2012年底是否出现较大反弹

 

 

 

47

(九)还本付息支出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

 

 

 

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48

(一)在财务支出上列支礼品礼金发票内容金额是否真实

 

 

 

49

(二)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

 

 

 

50

(三)内容为“办公用品”、“副食”的发票内容是否真实

 

 

 

51

(四)电脑耗材、材料印刷、购置费、资料费等发票内容是否真实、金额是否真实

 

 

 

52

(五)车辆维修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情况

 

 

 

53

(六)是否存在往来票据作支出凭证的现象

 

 

 

54

(七)是否存在白条列支问题

 

 

 

55

(八)其他有关支出票据使用问题

 

 

 

基建项目管理情况

 

 

 

56

(一)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57

(二)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58

(三)基建财务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基建账是否按照规定并入学校事业账

 

 

 

59

(四)是否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

 

 

 

60

(五)是否存在超概算、超规模问题

 

 

 

61

(六)是否按时开工,是否存在长期不办理竣工决算、已完成竣工决算但长期不转入固定资产以及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问题

 

 

 

校办产业管理情况

 

 

 

62

(一)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63

(二)学校与校办产业之间产权界定是否清晰

 

 

 

64

(三)校办产业是否按照规定上缴收益

 

 

 

65

(四)出租出借资产是否按照规定上缴国库

 

 

 

其他问题

 

 

 

66

(一)是否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

 

 

 

67

(二)是否建立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制度

 

 

 

68

(三)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了财务信息

 

 

 

69

(四)2014年以来各种审计检查问题是否逐一进行了纠正落实

 

 

 

70

(五)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从12月下旬至2016年4月底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专班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4日-25日)。学校成立财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印发检查通知,召开会议布置检查工作。同时学校设立举报箱、电子邮箱(shenjichu@hgnu.edu.cn)、举报电话(13607256781)等形式,公开透明推进此项工作。

(二)校内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8日)。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责任分解,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查面100%。认真填写规定的表格,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问题,必须做到边查边改。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于2016年1月8日前,向学校财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表和登记表。各类表格纸质稿需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设有总支书记的单位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联签)并加盖单位印章,电子稿同时发送至shenjichu@hgnu.edu.cn。联系人:钟萍,联系电话:13607256781。

(三)学校专班检查阶段(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20日)。学校财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通过查账、翻阅会计凭证和其他会计档案等途径针对文件列举的九个方面问题重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列出问题台账和自纠书面材料于2016年1月20日前向省财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报告。

    (四)迎接省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全面检查阶段(2016年3月至4月中旬)。省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此期间对我校开展检查工作,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做好相关准备和对接工作。

    (五)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5月中旬)。省厅全面检查审计报告反馈至学校后,我校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财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单位实际,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认真做好迎检准备。这次专项检查是对校内各单位财务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有利于发现问题,规范管理,改进工作。各单位要正确对待,主动配合两级检查组开展工作。要认真准备各项检查资料,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和联络,要为学校检查和省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检查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联系。

    (三)严肃检查工作纪律。各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对在专项检查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